各二級教學單位:
為調動廣大教師的教學積極性,鼓勵教師積極進行教學内容、教學方法和教學手段的改革,全面提高教學質量,對在教學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績的教師予以表彰,根據《上海電機學院“教學優秀獎”評選辦法》(滬電機院教質〔2018〕238 号)和《上海電機學院“教學卓越獎”評選辦法》(滬電機院教質〔2018〕237号)文件,學校決定開展2018年度 “教學優秀獎”“教學卓越獎”評選工作,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關于“教學優秀獎”評選
1、評選範圍及條件:
嚴格按照《上海電機學院“教學優秀獎”評選辦法》執行(見附件1)。
2、評選程序及要求:
(1)符合評選條件的教師,請于4月16日前由本人申請,所在系(教研室)推薦,填寫完成《上海電機學院“教學優秀獎”申報表》(見附件2),申請者應向所在教學單位提供相關支撐材料。
(2)各二級教學單位評選工作小組按照評選辦法和分配名額(見附件3)進行初評,并由本單位黨政聯席會審議通過後在本單位内進行公示;如無異議,請于4月26日前,由各二級教學單位填寫彙總表(見附件4)連同有關材料一并提交教學質量管理辦公室(“教學優秀獎”評選工作組秘書處)。
(3)教學質量管理辦公室将材料彙總,提交學校“教學優秀獎”評選工作組進行審核,确定獲獎名單。經公示無異議,報校長辦公會批準。
(4)獲獎者由學校發文獎勵,并頒發榮譽證書。獲獎者的獲獎材料存入個人檔案,作為職務晉升與崗位聘任的重要依據。
二、關于“教學卓越獎”評選
1、評選範圍及條件:
嚴格按照《上海電機學院“教學卓越獎”評選辦法》執行(見附件5);
2、評選程序及要求:
(1)對于符合評選條件的教師,請于4月19日前,由各二級教學單位填寫完成《上海電機學院“教學卓越獎”候選人推薦表》(見附件6),并随同相關支撐材料複印件提交至教學質量管理辦公室(“教學卓越獎”評審委員會秘書處)。
(2)教學質量管理辦公室将材料彙總,提交學校“教學卓越獎”評審委員會進行會議評審。會議依據被推薦人推薦材料、推薦意見和現場答辯情況,經無記名投票方式确定獲獎名單。經公示無異議,報校長辦公會批準。
(3)獲獎者由學校發文獎勵,并頒發榮譽證書。獲獎者的獲獎材料存入個人檔案,作為職務晉升與崗位聘任的重要依據。
請各二級教學單位嚴格按照評選辦法和時間節點組織開展上述評選工作,相關材料紙質版加蓋二級教學單位公章後報教學質量管理辦公室教學質量科(行政樓321室),電子稿請發至:miaoyf@sdju.edu.cn。聯系人:缪銀鳳;聯系電話:38223189。
“教學優秀獎”評選工作組秘書處
“教學卓越獎”評審委員會秘書處
(轉自教學質量管理辦公室)
2019年4月11日